那时我在一大学城读博。那里有一家小中餐馆,由2个墨西哥人经营,做些在美国最常见的中餐,基本就是大火一炒,再酱油糖水一勾。我猜那中餐馆原来是华人经营的,两个老墨在餐馆帮工,后来华人老板不想做了,老墨也已学会了本事,就接手餐馆了。那餐馆午饭套餐,就是一份米饭主菜加一碗酸辣汤和一只厚皮春卷,的价格不到3刀,在那时都算超级便宜。
还有家中餐馆,排场较大,有点菜,巴菲,还有KTV。老板台湾人,长相可以,每天团团转的忙,晚上9点后客人少了,老板会KTV唱几句。听说那餐馆一个月可盈利1万刀,大概相当于现在3,4万刀,当时觉得是非常高的收入。又听说老板娘的闺蜜几年前从台湾来,生活一时无着落,暂住在老板娘家里。结果如很多人预料的,闺蜜反客为主,挤走老板娘,自己做了老板娘。有次我在那吃饭,看到新老板娘进来,多瞄了几眼,长得不错,衣着华丽,比较能应酬,算是个人物。
印证了俗话:防贼(火)防盗防闺蜜。
有女儿的父母一定要教会女儿看人,防人,加上傍身的本事。要精明不能无谓的善良。我周围过得好的朋友无一不是会为自己打算,精明, 果决的女人。文青,没有学会看实际利益的,都会有各种low level 的问题。
这里长大的孩子们傻甜白的多。这个教不会,要生活体验。
真缺了八辈子德了!
语言不好,要身份要靠山,早期这样的人和事情,被那些文学作品写烂,看来是有真实背景的。
好像早期餐馆这种防闺蜜的事情很多
还是穷吧。见识也不光,对来美国能干啥也不清楚。就特别的急功近利,能挖墙就挖墙。
很多人是为了身份不择手段的。
的确没有基本的人品,德性。所以邓XX那种人才让许多人羡慕模仿。
XX=文革?
应该是她。
邓文迪。突然想起来了。
中餐馆里故事多,我那时候也在那打工一个月,发现时间长,小费少,还有老墨喜欢动手动脚,很快就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