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群众有一个娱乐活动就是观看犯人游街。就是将犯人们押在卡车上,后面站着两个当兵的架着犯人的胳膊,按着犯人的头。犯人脖子上还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姓名及罪行。我印象中这种行为一直到80年代”严打“的时候还有。至于起源于什么时候应该不可考了,历史上就有所谓插标卖首之说,可见其源远流长。但消亡于80年代后期应该是无庸置疑的了。
但在文革当中,除了将犯人游街之外,还有公开在刑场现场处决死刑犯。我因为年龄关系,对于文革初期我们那里是否有政治犯被公开处决就不知道了。在我记忆中我出席过的死刑犯判决大会都是刑事犯,当时死刑宣判大会连小学生也要参加。当宣判完了之后,立即将犯人押上卡车奔赴刑场。
刑场通常设在河边沙滩上,一群当兵的围起一块地方,然后将犯人拉来,基本上这个时候多数犯人已经全身瘫软了,是被当兵的硬拖着往地上一放。然后当兵的在一定距离之外对准后脑勺开枪,犯人倒地之后,还有人去检查一下以确定已经死亡。如果没有死亡则近距离补上一枪。当确定死亡后,行刑人员就扬长而去,将尸体留在沙滩上等着火葬场的人来收取尸体火葬。这期间有一段没人管的时间,于是围观者就蜂拥而上去近距离观看死者。有人还往尸体踢上几脚,还有人捡块石头去砸尸体。我还听说过某个死刑犯的脑被人当场吃掉的情景,不过我没有当场看见。但是当我学鲁迅的《药》这篇课文的时候,里面的人血馒头就让我想起了这个传说。
通常宣判大会在城市广场举行,而刑场在河边沙滩上。所以需要一段时间才能从会场赶到刑场,我们走路肯定也赶不上汽车。不过因为我们那里是山城,汽车得绕弯路,而人可以抄捷径。所以为了即时赶到刑场,好些人不等宣判结束就开始朝河边跑去了。我们小学生人小,跑得慢,所以我基本上没有赶上行刑现场。几乎每次等我赶到时,尸体已经被火葬场拉走了,只能看见沙滩上的血迹。我记忆中唯一一次赶到现场大概是我五年级的时候了。那次我记得是一个杀人犯,几个人聚在一起赌钱,结果这人输了几十块钱,于是就将赢钱的人杀了。侦破这个案子一点没有技术含量,所以案犯很快就被判了死刑。
那天我也是没等宣判结果就开始向着刑场飞奔,等我赶到时,行刑尚未开始。我觉得我所站的地方距犯人最多50米。我看见了行刑人员举枪,但印象中没听见任何枪声,不知道是现场太嘈杂还是怎么回事,只看见犯人一头栽倒在地。然后有人上去检查了一下确信已死后,行刑人员就全部离开了。这时候人群就开始向尸体冲过去,因为我站得比较靠前,所以我也挤到了尸体边上。突然看见尸体的脚动了一下,不知道是神经反射的缘故还是有人动了一下死者的腿,反正当时吓了我一大跳。这时候外围的人开始向人群里面仍小石头,大概是因为里面围观的人不离开,导致外面的人进不来,于是外面的人就开始攻击里面的人了。一颗小石头砸我头上,虽然没有出血,但我看见形式不对,赶紧向外挤离开中心地带。出来之后就好了,很多人依然往里面挤,都要到尸体边上凑一下热闹。没过多久火葬场工作人员赶来将尸体拉走了。于是一场热闹就结束了。好像从此之后我就没有有关刑场的记忆了,不记得是从此以后就没有了公开行刑了,还是我不愿再去凑这个热闹了。
这次的行刑现场比较平淡。我听好多人津津乐道的是以前一个大盗的死刑。据说此人身怀绝技,能飞檐走壁,上高墙如履平地。曾经一次潜入百货公司大楼将里面手表洗劫一空。后来该大盗被抓获后判了死刑。据说在行刑现场,他运起硬气功。刽子手连开数枪而人不倒,后来刽子手手发抖了,不敢开枪了,只好换人。就这样一连换了三个刽子手连开了几十枪才将之击倒。这件事成为我们小城的传说流传了好长一段时间,不过今天再去问可能也没有几个人记得了。
当然这种公开行刑应该也是文革后就取消了。以后枪毙人应该都是找没人的地方或者有专门的刑场了。其实今天我想当年为什么要这么干?可能与当时流行的血腥文化有关,要通过这种方式来威慑大众。我记得好些老人讲过50年代所谓镇压反革命时也是在河滩上设立刑场将大批待决犯人当众处决,甚至有用机关枪处决成批犯人的情景。再往前溯中共苏维埃时期,再后来阅读前苏联文学的时候,都可以看到这种行为是一脉相承的。
只记得见过罪犯被判刑后游街。
你胆子好大,居然跑过去看行刑,换了我,能躲多远躲多远。八十年代严打的时候很多罪不至死的人都被枪毙了,实在令人唏嘘。
那应该是我唯一的一次经历。其实还没有看到我听说的情形,不过已经够血腥了,确实对正常人的心理是一个挑战。但只要政府公开这么干,总不乏爱看的人。
记得老家一个表舅说严打时每个村有指标,实在找不到罪该致死的,就把两个小年轻给严打了,真是草菅人命。
是有指标一说,我们大院有一个小年轻就因为偷了二十来块钱被盼了好几年,后来怎么样就不知道了。任何事情被搞成运动就远离初衷了。
严打期间确实好多不该死的人被判了死刑,有特别冤的。我就是那时上的大学。我记得离开家前几天,每天晚上就听见警车没完没了的响,让我想起以前看过的所谓白色恐怖的电影。我有几个中小学的同学,喜欢打架,看见势头不对,都跑外地避风去了。后来见到我都说,如果当初不跑,肯定还关着。
我们那里听说有一个男青年因为恋爱对象控告强奸而被枪毙的事,全市人民都喊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