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工作的小公司和某超级大公司签了20年合作合同,条款包括$40M的合同Termination Fee,小公司开始转向全力为大公司服务,擂了些人,包括我。
签约后约2年,就是去年3月,大公司忽然改变主意,不但停了和小公司的合同,还把自己内部的有关部门关了,擂了350人。就是说,2年前决定要大发展的项目,2年后彻底关停,来个180度掉头,这管理水平不咋地。大公司还Termintation Fee一分钱不付,这很流氓。
去年4月小公司在纽约法院告了大公司,要求赔偿各种损失,总计1.5B刀。最近法院初步决定大公司赔小公司$40M的合同Termination Fee,不支持赔其他钱,大公司还在争辩。这事和我已经没关系了,但长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