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日记】
三月廿八,上午发薪,逛琉璃厂,购书三册,一元整,拓片十张,二元三角,永元砖研一方,一元三角,茶饮一角,旋至怡红院还酒账卅八元,欲走,小红拉拽入房,不觉天黑,又费五元,洒泪而别。
酒的价格比较高, 貌似。不知道欠了多久的帐。
鲁迅用了白猫手法,饮茶才一角。这帐记得只能说明他很鸡贼。这酒帐是喝花酒的帐,人家能赊账给他那么多,说明他是常客,回头客。而且还虚荣炫技,说他走的时候小红撒泪;-)
神评论,哈哈。
哈哈,好!
怡红院酒帐38/5=7.6次,结论是鲁迅先生常去找小红,偶尔饮酒:-)
慧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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