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出比较长,判官判杜丽娘不用到阴间,可以去找心上人,还可以去见父母家人。
判官和花神的那一段,是不是给评戏的报花名的作者以灵感?
这里写这么一大段,什么意思?有多少是作者想要评说的,有多少是作者想要借以展才的?
慕色而亡,是花神对小姐死因的报告。
下面判官又举了其它慕色而亡的例子,有玩乐的君主,有出墙的红杏。那就是说,小姐的慕色而亡,和那些亡国的、耽于享乐的、另有所爱的,都属同一类,没什么很大区别?
还是说,作者也不能直接评判君王豪门,只好用写小姐代作曲笔?
另外,作者为什么要在一开始把判官的来历和各种工作流程仔仔细细描绘一番呢?把判官称为胡判,有没有道理?